媒體及報章雜誌有關健康食品的廣告琳瑯滿目。然而,每天電視不斷的播放、真人實證及業者聲色俱佳的廣告下,您可能會抱著保養身體的心態,買個所謂的「保健食品」來補補身體。您可知道,臺灣每年販售健康食品的商機,就超過500億。但您真的買對了嗎?依據衛生署公告,誇大違規廣告中,以聲稱健康食品居多。
請務必分辨以下容易混淆消費者的各種名詞,可別失了荷包又買不到健康:
一、保健食品=健康食品?
經過衛生署審查認定具有保健功效的食品,經查驗登記並發給許可證後,才可以稱為「健康食品」。所以「保健食品」不是「健康食品」,所以也就不見得具有所謂的保健功效唷!
二、有機食品(Organic food)=無毒=安全食品?
美國國家有機食品標準審議委員會認為,「有機食品」是將產銷過程中的汙染毒害減至最低的一種食品,但並「非」保證完全無化學肥料、殺蟲劑的殘留。所以「有機食品」和「安全食品」是不能直接劃上等號的,故也不能夠宣稱具有某些療效。
三、我該攝取多少營養素?
除特殊疾病導致有特殊需求者(如:在醫師的醫囑下,定期補充鐵劑),應依據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第七版「國人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」(Dietary Reference Intakes,DRIs)公告,適當攝取各類營養素。DRIs乃以健康人為對象,為維持和增進國人健康以及預防營養素缺乏而訂定。故若非特殊需求,否則只要秉持均衡飲食習慣,即可避免營養素缺乏。
四、健康食品可以多吃嗎?多吃對健康會有危害嗎?
注意各營養素之「上限攝取量」(Tolerable Upper Intake Levels,UL),在攝取營養素補充品時,不應超過營養素之上限攝取量,否則發生不良效益的機率會增大。「上限攝取量」是指營養素或食物成分的每日最大攝取量,此量即使長期攝取,對健康族群中絕大多數人都不致引發危害風險,對最敏感者的危害風險也極低;逾越此上限則不良效應的機率增大。
五、保健食品該如何選擇?
自88年8月3日正式實施「健康食品管理法」後,健康食品即為法律名詞,不能隨意宣稱具有療效,不然可是會觸法的。到底健康食品怎麼辨別呢?務必要看清楚產品包裝上有衛生署核發之健康食品許可證字號的「小綠人標章」才是正港的「健康食品」呵!
衛生署對於健康食品查驗登記是雙軌制,分別為「個案審查」及「規格標準」。
雙軌制僅以字號做區隔,但小綠人標章是相同的,所以只要認清楚小綠人標章就是健康食品。
個案審查 | 規格標準 |
廠商須提供食品安全、保健功效等試驗證明,目前有13項保健功效評估方法,核發證號為衛署健食字第Axxxxx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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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96年12月31日施行,產品須符合衛生署訂定之規格標準,目前有魚油及紅麴兩種規格標準,已核發衛署健食規字第xxxxxx號。 |
所謂的「健康食品」,是必須通過衛生署審核許可,才可以宣稱、標示或廣告具有保健功效。目前衛生署已核定具有的保健功效的有13種:
1.免疫調節作用
2.調節血脂作用
3.調整腸胃功能
4.護肝(化學性)
5.改善骨質疏鬆
6.牙齒保健
7.延緩衰老功能
8.調節血糖
9.抗疲勞功能
10.輔助調節血壓功能
11.促進鐵吸收功能
12.輔助調節過敏體質
13.不易形成體脂肪
六、吃了保健食品後不舒服,我該怎麼通報?
目前針對健康食品及膠囊錠狀食品非預期反應,可向「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」通報,分為紙本通報及線上通報2種。
1. 紙本通報模式:可由通報系統網頁下載通報表格或向基金會索取表格,再以傳真、紙本郵寄或電子郵寄等方式進行通報。
2. 線上通報模式:可至網址http://hf.doh.gov.tw,進行案件通報。
市面上販售許多號稱「健康食品」,但往往卻添加了許多糖類及人工添加物的食品,這樣反而增加了健康的負擔。因此,建議均衡攝取6大類食物(全榖根莖類、低脂乳品類、蔬菜類、水果類、堅果種子類及豆魚肉蛋類),以天然食物為主,少油、少鹽、少糖為原則。健康的飲食型態遠勝於保健食品,才是健康的根本之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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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格圖「健康食品及膠囊錠狀非預期反應之通報流程」文字部分:
健康食品及膠囊錠狀食品非預期反應之通報流程
消保團體
經銷商
消費通路
醫事人員
廠商
民眾
電子郵件信箱:hf@tdrf.org.tw
紙本: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32號2樓
傳真:(02)2358-4098
通報網站:http://hf.doh.gov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