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方朱憲 財團法人兒童藝術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兼執行長
幼兒不是成人,也不是成人的縮影,他們的年齡、體型、興趣、需要及發現各種事物的反應能力都與成人不同,因此,我們不能以成人的眼光及認知來衡量幼兒。其次,或許部分成人認為幼兒就是幼兒,凡是幼兒都一樣沒什麼差別,事實上他們由於年齡不同,生理與心理的發展也不盡相同,對同一事物的看法也有差別極大的反應,因此,我們必須了解每一年齡階段可能的發展。就算是同樣年齡的幼兒,也因為發展的不同,而有不同的差異性,幼兒的繪畫發展也就有不同的表達方式及不同的個性。
幼兒的發展是緩慢漸進且連續的,各種身心的發展具有整體性,在發展的過程中也具有極為複雜的現象,幼兒的繪畫發展亦是如此。剛出生的嬰兒,各種感官都已經能對刺激作出反應,不過那是一種簡單的感覺印象,由於成熟和學習,慢慢的才能聽到聲音語言、看到東西、感到飢餓、會哭、會笑;動作的發展開始是不受控制的,經過不斷的練習和鼓勵,漸漸的學會手、眼、腦各主要部分的協調、合作。出生後三個月的嬰兒慢慢會控制肌肉動作、協調眼睛的活動、追隨注視成人的活動,由於常常用手,也產生了手眼協調活動。三到六個月時嬰兒已經能伸手抓起物件,當手抓到物件時,就會來回搖動揮舞。
七、八個月時握拿東西的動作穩定,這時已經可獨坐和爬行,也學會抓奶瓶喝奶,抓到了湯匙不是當吃飯的工具,而是開始在桌上敲打的聲響遊戲,這種經驗和活動會持續一段時間。也許有一天抓湯匙的小手抓到一枝筆,幼兒照樣以敲打湯匙的遊戲經驗嘗試,結果,並沒有像敲打湯匙一樣有叮噹的聲音,卻留下一些敲打塗抹的點、線符號痕跡,讓幼兒感到新鮮好奇,認為又是一種遊戲的方式,我們通常將這種幼兒拿筆在紙上或者器物上隨興塗抹的現象稱為「塗鴉」。「塗鴉」是幼兒滿足肌肉運動與情緒發洩的遊戲方式之一,其形象大多是一些交錯複雜的點和線,下次再抓到筆時,就會再度嘗試這種塗抹敲打的動作,以滿足好奇與遊戲的需求,賢明的爸媽就得捉住機會,提供適合這個年齡的工具和紙張給孩子塗抹(圖1-1、1-2)。
八、九個月大時已能控制手部肌肉,能指東西、探索洞穴,食指已能單獨活動,桌上偶有一灘水或果汁、醬油,往往是嬰兒玩耍的機會,就會直接用手指去擦抹,又是另一種遊戲方式。十個月到十二個月大,就能控制腳、腿、大拇指與食指的肌肉,這時就會戳挖、拖拉、摘折與站立學走路等動作,地上的泥巴就是他們抓挖的對象,這也是幼兒接觸立體造形的開始,體驗、發現接觸周遭環境的起點。1歲後,幼兒能獨自站立、爬樓梯,更增加活動空間,視野大增,環境刺激增加,幼兒不只喜歡在紙上、桌上、牆上,甚至在臉上、手腳、衣服上,畫得花花綠綠的,以發洩精力、滿足遊戲欲望。
1歲前的動作發展、塗鴉活動,是幼兒日後繪畫、創作發展的基石,爸爸媽媽可在環境、時間等外在條件許可的狀況下,多陪陪寶寶一起從事各種遊戲,以幫助寶寶的身心發展,並且,盡可能以鼓勵的態度看待寶寶盡情的塗鴉。